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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荐2015年自治区优秀博士、硕士学位论文的通知

[日期:2014-11-17]      

内师研发〔2014〕40号

各研究生培养单位、各位导师:

为了贯彻落实《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》(教研﹝2013﹞1号)以及国家和自治区《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》精神,大力推动研究生教育创新,促进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质量的提高,根据自治区教育厅《关于开展201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博士、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内教研函﹝2014﹞19 号,见附件1),现就我校自治区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、评选原则和评选标准

评选范围、评选原则和评选标准遵照自治区文件执行。

另外,我校不接受二次送审或二次答辩通过的学位论文参评。

二、评选名额

自治区分配给我校的名额是博士2篇,硕士60篇。各学院按照《2015年自治区优秀学位论文各培养单位指标分配表》(见附件2)推荐报送。

三、材料报送及相关要求

报送材料相关要求参照自治区文件,电子材料相关表格见附件3。

学院要将推荐的论文在中国知网《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》进行检测,在报送论文的同时报送一份纸质检测报告。博士学位论文检测结果的文字复制比低于15%,硕士学位论文检测结果的文字复制比低于20%,且论文核心内容不存在抄袭行为,方可推荐报送。

培养单位需填写《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博士、硕士学位论文单位初选汇总表》,其他材料需个人提供。

联系人:刘珺 联系电话:0471-4393203

电子邮箱:1057086520@qq.com

四、时间安排

各培养单位于2014年12月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到永利永久官网APP学位办(行政楼537办公室),电子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:1057086520@qq.com。

永利永久官网APP对各培养单位推荐的自治区优秀论文材料进行形式审查,审查通过后,在校内进行为期7天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,将我校推荐自治区优秀学位论文相关材料报送教育厅。

请各培养单位和相关导师充分重视本次优秀论文评选工作,认真依照自治区文件的精神和具体相关要求,积极联系评选范围内的学生,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材料。

附件 1.《关于开展201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博士、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内教研函﹝2014﹞19 号).doc

2.2015年自治区优秀学位论文各培养单位指标分配表.xls

3.自治区优秀学位论文相关材料压缩包.ra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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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11月1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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